现年31岁的云南女子钱仁风,13年的青春年华埋葬在了监狱中。2015年12月21日下午,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纠正该院于13年前对云南巧家县幼儿园投毒案作出的有罪判决,撤销了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对钱仁风作出的无期徒刑裁定,改判其无罪。钱仁风被当庭释放,重获自由。这是近日来继深圳山体滑坡造成人员伤亡的又一个热门话题。
青春没了,母亲没了。13年的光阴星移斗转,“巧家幼儿园投毒案”尽管真凶未现,被钉在“投毒杀人凶手”耻辱柱上的钱仁风终获自由。正义虽然到来了,但对于一个13年间为清白而不屈申诉的公民来说,迟到的正义也许显得多么的厚重!堂皇的律条,有时可能不如这翻案的冤情更让人释怀,尽管这是一幕人生悲剧,但,在每一起司法个案中让人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,终究有了一个让人如释重负的深沉表达。
冤狱13年,这是人性的磨难。钱仁风说,喊冤入狱这么多年,一直没有放弃自己,她不仅坚持申诉,同时还获得了减刑,因为她在监狱中学会了调节自己的心态,以平常心面对任何变故。话虽轻松,却并不简单。但凡有过“算了算了”“认命”的一闪念,13年后的新天,就可能是另一番模样。一个普通公民,若在冤狱中磨没了耐心与秉性,喊冤的分贝低了一些,破釜沉舟的决心小了一些,甚至逆来顺受,接受了宿命论洗脑,十多年过去,没有“亡者归来”、不见“真凶落网”,那些早已蒙尘的卷宗,谁又会翻出来用放大镜甄别呢?如此一思忖,心灵禁不住为之颤动。
更让人心惊的,是程序正义上的疏漏、甚至涉嫌构陷:比如,云南省高院再审判决中称,本案的现有证据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,原判认定钱仁风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。具体来说,毒物鉴定存在明显疏漏,投放毒鼠强非唯一结论,公安相关笔录存在违规,重要物证不具备排他性,钱仁风侦查阶段有罪供述存疑,公安代签有罪供述笔录……当这些问题纠葛在一起,生死大案的和棺定论是如何裁决出?又比如,钱仁风出狱后坦承,“我不认罪,他们就让我跪在地上,跪了七八个小时。他们还脱下黑皮鞋打我的脸,皮鞋的跟有点高。我坚持不承认,警方又将我的双手反铐。当时的心情就是感觉很黑暗很绝望,没希望……”事不遥,人未远。这究竟是诬陷还是真相,难道真靠“公道自在人心”?
不过,就像舆论一致点赞的,若说钱仁风的坚韧是风,检察院的给力则是火。这漫天遍野的燎原之势,是司法制度闪现的正义之光。喊冤也好,申诉也罢,若没有2013年7月的转机、若没有云南省检察院复查近两年并提出再审建议,纵使六月飞雪,怕也难以逆转事态的走向。作为公诉机关的地方检察院,敢于推翻(起码是怀疑)冤假错案的来龙去脉,在2013年左右的法治语境下,在“法官终身责任”等约束冤假错案的制度设计尚未出台的背景下,着实不止令人心生暖意。
罪与罚,善与恶,终究逃不过历史的眼。沉冤得雪、真相大白,司法的良善与谦抑,才能以看得见的方式,捍卫着民众对之的热望与信仰。不等真凶落网,正义也得重彰——愿钱仁风之幸与不幸,成为推进司法改革的厚重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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