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党政办工作人员朱继宏,午休期间在厕所摔倒,抢救无效死亡,被认定为“因公牺牲”后,引发网友争议。此后,中共江阳区委决定追认朱继宏“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。市委宣传部负责人对人民日报称,认定其因公牺牲无不妥。此事一经媒体披露,立即成为各地网友热议的话题。
我认为,该镇党委对死者朱继红的“因公牺牲”的定性似有不妥,原因有二:1、朱继红的死时间发生在午休,他是在与女友聊天后进入厕所摔倒的。2、更重要的是,上厕所摔死是因为“意外”,而并不是因为“献身工作”,所以,这样的死亡与“牺牲”就难以沾边了。虽然,据该镇党委说,朱继红工作勤奋,一人做三人的工作云云,这只能在追认“优秀共产党员”的尺度上及对家属的优抚上给予考虑,而非“因公牺牲”。“牺牲”一词具特定意义,具有严肃性。望勿滥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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